高新企业
一、项目来源:国家科技部
二、优惠政策: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和《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申报时间:每年一次,3月
四、网站资料:http://www.innocom.gov.cn/web/,《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五、申报方式:网上申报
六、申报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七、企业工作:
1.企业网上注册登记;
2.网上上传递交: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其中技术创新活动包括
R&D:企业研究开发项目
为过去三年企业的研究开发项目,数量要求为总数12个左右(最好分配到每年4个左右),如果公司近三年在市里或者省里有重大项目的一定做到RD里面去,省市项目比公司自己立项的效果好。
内容上关键为核心技术和创新点,和成果对应。
研发投入分配要合理,最好能做到每年均符合4-6%的要求。
所有的项目要有立项,验收证明文件。
项目类型最好要和PS和知识产权对应,作为产品服务技术支承。
PS: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数量无要求,只要产值达到企业生产总值60%以上即可。
内容上关键为技术指标,需和查新检测对应符合。
要求每个产品皆有知识产权支承。
八、申报流程:网上注册登记→网上递交文件→审查认定→公示无异议→备案公告→申请税收优惠